据新华社电 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部门获悉,广西将启动城镇水质监测网络体系升级建设,使城镇供水应急检测、水质监测水平全面提高,相关部门还将定期发布广西城市饮用水水质公告。
广西要求截至今年7月1日,全区城镇供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13年年底前,柳州、桂林、梧州、北海4个中心城市的水质监测站要力争具备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检验指标的能力;确保“十二五”期末,县城以上水质监测站均具备检测认证资质,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实现水质检测从源水到出厂水、管网水的全过程覆盖。
此外,广西还将逐步取缔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建供水水厂,同时建立健全城市饮用水水质通报制度,定期发布关于广西城市饮用水水质公告,重点公布14个设区城市水厂和管网水水质检测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公告的内容和范围。
(向志强 吴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