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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本报记者 张 雪 实习生 赵无双

水利部部长陈雷在5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水资源工作会上强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破除水资源瓶颈制约的根本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核心是要严守“三条红线”。

近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其中提出的“三条红线”: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我国是水资源短缺国家,目前年用水总量已突破6000亿立方米,占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的74%,但全国缺水量仍达500多亿立方米,近2/3城市不同程度存在缺水问题。农业生产方面,全国每年农业缺水约300亿立方米,近1亿亩灌溉面积因缺水不能得到有效灌溉;水质方面,一些地区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导致全国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46%,同样不容乐观。水资源短缺、粗放利用、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已成为当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不难预见,随着各地工业化、城镇化推进,用水需求仍会持续增长。

水资源总量有限,而用水需求不断增长,严格管理水资源势在必行。近几年,我国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上取得了很多突破,但水资源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究其原因,最主要问题是没有形成管理上的硬约束和硬手段,水资源管理的措施没能够以考核等手段予以体现。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出台,用“三条红线”的形式规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底线,让水资源管理的目标更加清晰。为强化红线的约束作用,《意见》还明确了取水许可和入河湖排污口限批、地下水禁采限采、节水强制性标准等一系列刚性要求,对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惩治违规取水用水排水行为等作出了很多禁止性规定,通过这些严格的措施,以提高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

目前,水利部正组织开展“三条红线”各项指标的分解确认工作,这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根本前提和关键环节。这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总体目标,以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布局等因素,抓紧协调、确定各省(区、市)“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和阶段性管理目标。下一步,各省区市还要将本省区市指标进一步分解到市、县两级行政区,本项工作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陈雷强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各项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当务之急是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在强化制度执行上下功夫、在严格红线约束上动真格,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上见成效。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让最严格的制度得到最严格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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