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地方经济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范围扩大 质量提升
辽宁村级门诊报销比例可达80%
记者张允强

本报讯 记者张允强报道:辽宁省不断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数据显示,全省农民年人均筹资标准由过去的230元提高到29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筹资50元。

辽宁省卫生厅负责人介绍:2011年全省参合农民达到1976万人,占常住农业人口的99%;年人均筹资23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筹资30元,筹资总额达到45亿元,实现了新农合从扩大范围向提升质量的转变;全省参合农民门诊补偿比例平均为35.92%,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8.14%,受益人次为1599.4万人次,其中住院受益患者141.54万人次;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

据了解,今年该省将继续实行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全面推开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工作。村级门诊报销比例可达到80%,以家庭为单位共同使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可达到20%至40%,取消住院起付线,实行分级分段按比例补偿,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5%左右,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达到6万元,超过农民人均收入的8倍。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全省新农合常住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