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监察院发表了一份针对韩国海外资源开发活动的监察报告。报告显示,过去几年,韩国以国有企业为主导的海外资源开发活动蓬勃发展,资源自主开发率有了长足进步。但截至2011年7月,韩国在海外开发的石油和天然气运回国内量却为零,韩国舆论对此深感愕然。
韩国石油消费量居世界第九位,2010年日均消费量为238.4万桶。目前韩国100%的原油、96%的一次性能源依赖进口,资源进口量居世界第四位。由此可见,确保资源稳定供应对于韩国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这也是韩国政府努力推进海外资源开发的原因所在。
监察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韩国正在进行的海外资源开发项目共有469个。其中,已进入生产阶段的油气项目53个,矿产项目56个;处于开发阶段的油气项目27个,矿产项目90个;正在勘探中的油气项目100个,矿产项目143个。截至2010年底,韩国政府与民间部门对海外资源开发总共投资约342亿美元(37万亿韩元)。其中,通过韩国石油公社、韩国矿物资源公社等国有企业进行的投资约为174亿美元(19万亿韩元),占总投资的一半。
持续的投资使韩国在海外资源开发领域取得了不少成果。一是资源自主开发率明显提升。以石油、天然气为例,2003年韩国自主开发率仅为3.1%,2007年上升为4.2%,2009年为9%,2011年为13.7%。二是国有企业规模扩大,对外投资能力增强。三大国有企业2007年的海外投资总额为9604亿韩元,2008年为2.4万亿韩元,2009年为4.7万亿韩元,2010年更是接近6万亿韩元。韩国石油公社通过扩大海外投资以及购并海外企业等措施,日均原油生产量由2007年的5万桶上升到2011年的22万桶,世界排名跃升近20位,进入前70位。
但是,监察报告也明确指出,韩国的海外资源开发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在海外开发的资源,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无法实现进口。韩国监察院调查发现,得益于海外开发增加,韩国的油气自主开发率明显提高,但截至2011年7月,韩国没有从海外运回点滴自己开发的油气。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韩国企业在海外开发的石油不适合国内炼油设备,韩国国内炼油设备多是以中东石油为标准设计的;二是韩国企业开采的海外油气田多距韩国较远,运输成本相对较高,比如把在加拿大生产的原油运回国内,每桶运价比从中东进口要高7美元;三是受资源所在国法律限制,如美国法律规定资源出口必须得到美国政府批准,而美国政府迄今未给予韩国石油公社许可;四是合同缺陷,如韩国天然气公社虽然对海外多家天然气矿区进行了股份投资,但这些投资合同与进口天然气并不挂钩。无法将海外开发的油气资源运回国内,就意味着海外开发对于稳定韩国国内油价毫无帮助,如此一来,自主开发率再高其实际意义难免也要打折扣。
此外,收益率低于预期是近年出现的另一明显问题。在2007年以前,韩国海外资源开发的收益率基本与投资增长成正比。但之后随着投资的急剧增加,收益率明显下降。韩国石油公社在2008年以9.2亿美元的价格购买了美国Ankor油田,原先预测当年就将实现1.6亿美元的收益,但实际收益仅为0.5亿美元。2009年和2010年该油田的实际收益也不及预期的一半。对此,监察院分析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对项目的事先评估有缺陷,二是韩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开发经验尚存不足。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全球资源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韩国海外资源开发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深思。从韩国海外资源开发中存在的两大问题可以看出,在对海外资源进行开发时,不能只顾提高名义上的自主开发率,更要重视资源引进的实际效果,同时还要加强事先评估,谨慎选择项目,不能不计成本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