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石伟、通讯员尤明伟 林国红报道:福建省消防部门强力推进市县两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出台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实行定员办理、定期检查、定时汇总等3项制度,实现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移交转办、查处以及反馈各环节专人负责,确保举报投诉中心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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