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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2年5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胶囊剂药品抽检结果再次公布
国家药监局要求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重违法企业

据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再次公布胶囊剂药品抽检结果,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重违法企业。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报告,标示为桂林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的咳特灵胶囊(产品批号120201)、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制药有限公司的硫酸庆大霉素碳酸铋胶囊(产品批号1201062)、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天麻胶囊(产品批号11110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热通淋胶囊(产品批号20110601)和天麻胶囊(产品批号20111001)、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的麝香接骨胶囊(产品批号110601)、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炎立消胶囊(产品批号110302)、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胃康灵胶囊(产品批号111004)、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的麝香接骨胶囊(产品批号110501)、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小檗碱甲氧苄啶胶囊(产品批号20110101)所用药用胶囊的铬含量严重超出国家药典标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责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责令上述企业召回相应批次的产品。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已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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