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民政部近日发出《关于认真做好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在5月中旬前对本地汛前救灾准备工作组织开展自查,并对今年汛期全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汛期前要完成全部省级预案的修订,年内完成大部分市、县预案的修订,确保预案上下衔接。抓紧做好物资采购和存储,确保救灾应急期间的物资需求。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安全、适用。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款物使用范围和程序,定期公布资金分配、使用和发放等情况,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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