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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让“假洋酒”无处遁形
本报记者 顾 阳

4月23日,随着一声令下,两辆推土机的铁铲砸向了侵犯“STOLICHNAYA”商标专用权的伏特加酒。20多分钟后,这批侵权的“假洋酒”被全部销毁。

这是天津海关销毁进口侵权洋酒现场的一幕。当天,共有18600瓶侵权“假洋酒”被集中销毁,货值总计人民币228145.74元。

“以往,我们查获侵权货物大多集中在出口环节,这次成功查获的侵犯‘STOLICHNAYA’商标的洋酒,是海关首次在进口环节查获的大宗侵权洋酒案,也是我们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工作中的一次突破。”天津海关法规处处长师国旺说。

“这是我们在中国乃至大东北亚区打假的最佳案例!”“STOLICHNAYA”商标权利人——烈酒国际有限公司首席代表告诉记者,海关对这批进口洋酒侵权行为的打击,不仅是对企业品牌和商标权利人的保护,同时也是对中国消费者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切实保障。

在天津海关办公室主任董建民看来,之所以特别强调在“进口”环节的知识产权查验,是因为进口环节具有更强的隐秘性,操作起来也更为复杂,“该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假冒侵权已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中国同样受到来自国外假冒侵权商品的损害,也是假冒侵权商品的受害国”。

天津一直是我国北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一个主要口岸。多年来,天津海关通过风险分析、密切与权利人的合作、加强培训等途径,不断加强查处力度,查获了大量的侵权货物、物品,有力打击了进出境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其中,2010年该关查获侵犯“FIFA”相关商标权货物9批次,共8万余件;2010年11月3日,国际足球联合会致函天津海关,对天津海关多年以来尤其是在“2010南非世界杯”期间打击侵犯国际足联商标权产品工作中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

“仅去年一年,我们就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49起、1607个批次,案值人民币1532.72万元,涉及香烟、服装、箱包、轴承、汽车配件等商品,保护了68个国内外知名商标专用权。”师国旺介绍说。

据悉,天津海关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增强进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违法行为。

“我们要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经济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口岸通关环境,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的良好社会氛围。”董建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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