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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资本市场能为扶持小微企业出多大力?
本报记者 常艳军

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在容纳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截至2010年末,全国工商登记中小企业超过11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3400万个。在“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400万个以上。

扶持资金的规模不断扩大

近一段时期以来,国家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今年2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4项政策措施。在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方面,提出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

其实,早在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就明确了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近年来,专项资金的规模不断增长。

有数据显示,去年中央预算安排用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是128.7亿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以及扩大就业、开拓市场等。赛迪智库中小企业研究所所长黄蕾表示,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运作中,一般由各省区市在本区域内遴选优秀的中小企业统一向工信部申报,然后工信部通过专家评审等环节再择优发放。

据悉,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也已确立,并将按照每年30亿元、分5年进行的方式予以安排。

“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建议将高科技型、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型、环保型以及贫困落后地区中小企业,作为扶持重点。”黄蕾表示,该项基金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应有所侧重。

促进小微企业市场化融资

“尽管直接资助或补助的方式有助于引导中小企业落实结构调整有关政策,但其规模对于众多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来说有些杯水车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信息研究部张骏超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宜结合政府和市场两方面力量,按照“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运作,充当融资担保基金的角色,促使中小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在资本市场融资,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增强技术创新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可持续性。

黄蕾表示,应该优化对该项基金的运营和管理机制。“研究形成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与合理的遴选机制,从过去‘撒胡椒面’式的‘消耗型’转为绩效可考核的‘循环型’新机制。”

在张骏超看来,资金是企业生存的基础,是技术进步、结构调整的先决条件。中小企业规模小、资产少,其融资的关键在于信用增进。“中小企业的信用增进,应当在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的同时,加强政府的支持。目前,在直接债务融资领域,‘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已经尝试了由地方政府设立风险缓释基金。”

可借鉴区域集优融资模式

区域集优融资模式是我国债务资本市场上的一项创新,它是指一定区域内具有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中小非金融企业,通过政府专项风险缓释措施的支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债务融资方式。

据了解,去年11月3日,广东佛山、山东潍坊两地发行首批区域集优票据,11家中小企业共融资5.39亿元。佛山市政府除了牵头组织集合票据的发行工作外,还出资设立了规模为1亿元的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区域集优融资模式涉及地方政府、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债券承销机构、信用增进类机构、市场中介组织等参与方。地方政府设立风险缓释基金、由实力强的信用增进公司提供专业的偿债担保、债券承销机构等提供规范的后续管理等等,辅以相应的制度安排,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通过有效的职能整合和沟通协调实现相关工作的有序推进,在合理的金融杠杆倍数下,使中小企业债务融资规模得以拓展,实现风险溢价与资金可得之间的协调平衡。

“按照有关政策精神,可否考虑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基础,建立中央层面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这样一来,每年的30亿元便可撬动300亿元的资金,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张骏超说,融资担保与结构调整的精神并行不悖,中小企业的遴选可以设置重点支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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