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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部委联合发文
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王璐 韩秉志

本报北京4月23日讯 记者王璐 韩秉志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委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从今年开始,“十二五”时期每年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年度计划总增量中安排1万名左右本科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生源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

据了解,该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将集中组织以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高校定向招生。承担专项计划实施任务的高校,将根据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专业为主招生;国家按贫困地区生源比例和专业需求等因素安排分省计划数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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