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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十年节约资金逾百亿元

据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 (记者崔静) 记者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8日在京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金额累计达907.26亿元,节约资金138.08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为13.2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王力达表示,十年间,中央国家机关带头实施政府采购法,健全采购制度,优化采购流程,创新采购方式,采购规模由2003年的7.1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70.39亿元。

截至2012年3月,中央设有3个集中采购机构和3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地方共设有省级政府采购中心33个,地市级单位共设置政府采购中心293个,县区级政府采购中心2021个,各级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约1.6万人。机构建设的不断加强,为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集中采购有力促进了节能环保、信息安全、扶持中小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在各级集采机构的努力下,2006至2011年,全国节能产品类采购金额近4000亿元,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总额的比重达到70%左右。

谈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的下一步工作部署,王力达提出,要以推动集中采购、提高规模效应、发挥政策功能为方向,以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电子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创新采购方式,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发挥政策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实现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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