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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董 磊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如何判断房价合理回归,温家宝总理给出了两条标准:一是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二是房价与成本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

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即房价收入比,是一个地方或城市每户居民的家庭购房总价与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倍至6倍,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按照这一标准,我国多数城市的房价都属于过高范畴,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更是远高于这一水平。

目前,在调控政策的强力作用下,多数城市房价环比开始下降,步入合理回归的轨道。但这种回归仅仅是开始,还远未到终结的时候。

因此,为抑制投机炒房,继续实施限购等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是必要的。当然,今后国家房产调控政策应逐渐转向以税收、金融、法律等为主的综合调节方式,通过征收房产税、增加保障房供应量等方式,促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

(本报记者 董 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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