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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问题胶囊” 背后是监管失职
叶祝颐

有记者在河北、江西、浙江等地多家明胶厂和药用胶囊厂调查发现,一些工厂用铬超标的皮革废料做原料生产工业明胶,通过隐秘的销售链条出售。这种铬含量严重超标的工业明胶由于价格便宜,被胶囊厂买去做原料,生产加工药用胶囊。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发生令人心痛,但更让人担忧的是,这些食品、药品问题如果不是媒体曝光,消费者还蒙在鼓里。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不得出厂。如果相关部门尽到监管责任,工业明胶制作的药用胶囊也不会堂而皇之进入医院、药店。

严格食品药品安全法律体系与监管制度,制定、完善相关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标准,十分必要。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能回避监管责任。唯有从源头上治理,从制度上保障,加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把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常态化、制度化,并通过传媒及时公布食品药品质量检测指标,充分尊重公众的消费知情权与健康权。

让制度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才能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才能化解食品药品安全信任危机,为民众营造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作者单位:武汉市江汉区砺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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