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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辽宁多举措惠及低收入群体
记者苏大鹏、通讯员陈靖

本报讯 记者苏大鹏、通讯员陈靖报道:从增加养老金到提高低保补助,从资助贫困学生到扩大病种范围,辽宁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见》,采取15项举措,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让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振兴的成果。

记者了解到,为推进这些民生措施的实施,辽宁省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资金实施。这15项民生措施是: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二是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工作。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四是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五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六是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七是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八是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九是实施辽西北部分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试点。十是实施农村初中进县城就读学生生活费、交通费补助政策,两项合计投入资金5280万元。十一是投入资金2.8亿元,继续对省内高校学生食堂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临时伙食费补贴,补贴学生80万人。十二是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十三是提高参合农民门诊补偿比例。十四是扩大大病救助病种范围。十五是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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