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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医改“强基层”
本报记者 张 毅

李炳林是陕西绥德县名州镇二十里铺村人。去年,在为胸膜炎的儿子办理出院报销手续时,花费13173.96元,新农合报销10011块钱,报销比例达到75%。这真是出乎他的意料。李炳林不由得感叹:这真是农民以前想也没想到的事!

近年来,陕西省政府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解决城镇非就业人群的基本医保问题,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至去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034.8万人,参保率达到95.7%,新农合参合人数2581.48万人,参合率达到97.3%,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20元达到200元。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大幅提升,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分别达到81%、71.2%和70%。全省已初步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大病救助为主体,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陕西新医改方案提出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保基本,就是要着眼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强基层,就是要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方便基层群众就医;建机制,就是要建立起既能体现公益性,又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的医疗卫生体制机制。

近三年来,陕西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医改313亿元,有力保障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补助等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基层己有缓解。

在“强基层”政策导向下,陕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基层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三年来,全省投资23.16亿元,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3198个,实现了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全覆盖。2010年开始,每年为偏远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定向免费培养本科生270名。安排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人数971人。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培训人员71871人次。实施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五年“万名医师”培训计划,落实专项经费1亿元,每年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2000名左右,每人补助1万元。从去年开始,每年从每县选派1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业务技能培训,每人补助2万元,连续5年为县级医疗机构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00名左右。许多乡村第一次有了现代化的医疗卫生机构,许多基层医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系统培训。

目前,陕西省1725个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172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6049个规范化村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覆盖率100%。三类医保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费用降低,这“一升一降”使老百姓得到明显实惠:2010年陕西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21.5元,2011年提高到人均25元;积极落实国家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51.2%和73.2%;增加为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检查一项,累计完成513.1万人次;完成了白内障免费手术、改水改厕等七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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