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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一专三员”加强农村食品监管
本报记者 李琛奇 通讯员 陈发明

在距离甘肃榆中县城8公里的小康营乡,定期进村入社到乡上所辖的17个行政村检查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是乡政府干部刘彩丽的主要工作。刘彩丽说:“除了定期进村检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农村30人以上的自办宴席也要提前跟乡里申请,然后我到现场检查筹办宴席的原材料。”

2008年,榆中县针对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面过大、力量不足和信息不灵等问题,创造性地探索实施了“一专三员”监管新机制,并在小康营乡开始试点。“一专三员机制的核心,就是在乡镇设立一名食品药品监管专干,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日常工作;由包村干部作为联络员,联络督促协调村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由村委会主任作为协管员,负责宣传和监管,由村委会文书作为信息员,负责信息上报。”榆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裴绍中说。

“一专三员”还负责举报游医药贩、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食品药品生产销售行为,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及时向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010年11月,甘肃在全省农村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截至2011年底,甘肃省乡镇农村实现了“一专三员”全覆盖,并开始在全省城镇的基层社区中推广,初步形成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乡(镇)、村两级协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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