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杨国民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以大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加快推进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确保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的统一。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要求,统一制作公示牌,并张贴、悬挂、摆放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对不按要求张贴、悬挂、摆放或擅自篡改、毁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的,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新闻媒体或监管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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