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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土地流转需服务与管理并重
李 亮

近年来,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兴未艾。至去年上半年,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2亿多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2%,签订流转合同2258万多份。

尽管势头不错,但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践中,广大农民纷纷反映缺土地流转市场、缺信息交流平台、缺专门指导性机构,总之就是缺服务。因此,当务之急要培育壮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产权交易等服务,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市场,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两年多来,有关部门结合试点经验,指导各地依法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并支持部分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建设。但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尚不适应土地纠纷的迅速增多,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司法、信访、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纠纷解决协调机制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总体来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程度是相适应的,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在提示我们,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服务与管理都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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