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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制度 ○企业对产品不得进行过度包装
清洁生产促进法助绿色发展
□ 本报记者 许跃芝

今年2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社会舆论高度关注这部法律的修改,大家普遍认为,该法将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资源和能源的不必要消耗,依法促进我国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清洁生产主要是指通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阶段,清洁生产促进法的修改意味着什么?人大修法为何备受关注?新清洁生产促进法主要有哪些规定?

依法明确企业责任和政府职责

我国现行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施行。在资源相对短缺、环境容量有限的国情背景下,修改完善清洁生产促进法,对于我国推动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9年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深入推进,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但同时长期形成的主要依靠物质投入的传统发展方式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也日益突出。部分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已近极限,外延型扩张模式难以为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为保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

正如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所说,我国节能减排目标明确,任务繁重。清洁生产促进法是依法明确企业责任和政府职责、推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重要法律。

“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分重要,对于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推进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等,都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汪光焘说。

汪光焘的一番话,表明在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中国,需从节能减排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高度充分认识清洁生产的重要性。

与传统污水处理等末端治理不同,清洁生产注重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产品生产、服务和产品消费全过程中通盘考虑节能减排问题,是对传统末端治理污染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这是清洁生产的第一个特征。同时,清洁生产还是对传统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清洁生产强调依靠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来进行产业升级换代,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新的产业。

不难看出,清洁生产在我国的推进过程,正是在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面临的资源环境难以承载、不可持续的困境中迎难而上,开辟出一条绿色之路的过程。

助力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

当前,节能减排、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等问题,已成为世界共同关注的重大主题。它不仅事关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更成为国际政治与经济博弈的手段。在此背景下,适时修改并贯彻实施好清洁生产促进法,意义重大。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2011年全国人代会审查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要比2010年累计下降16%,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17%,全国4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减少8%至10%。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曾表示,从数字上看,能耗强度下降16%的目标比“十一五”有所降低,但由于经济总量增大,这一目标意味着我国“十二五”期间需要实现的节能量至少6.7亿吨标准煤,比“十一五”的6.3亿吨标准煤还要多,任务还要重。

在污染物减排方面,“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多了,由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增加到4项,新增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减排领域也从工业和生活两个领域扩展到工业、生活、农业、交通4个领域。总体来看,“十二五”节能减排的任务非常艰巨,实现目标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我国如何如期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直至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2020年比2005年下降40%到45%的目标?

2011年,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其中将清洁生产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方面,提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2012年初,国家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对综合性工作方案做了进一步细化。

“清洁生产需强力推进”、“推进清洁生产,打好今年节能减排开局战”、“加强环保,倒逼经济转型”等等,这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关注的热点,表明我国正在进一步提高对清洁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减少污染物产生

量,提高资源有效利用

清洁生产的根本作用是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资源的不合理消耗,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此次新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改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进一步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细化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规定,确保审核质量。其中,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职责。

“原来清洁生产法执行的过程中间,凡是清洁生产审核都要企业拿钱。”汪光焘表示,政府的职能,政府财政要支出,而不能向企业收费,所以这次明确规定,政府对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的结果的审查或者核查的时候,不准向企业收费,企业一定是欢迎的。

新修改的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组织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同时规定,所需费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承担评估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

商品的过度包装问题在中国社会现实中并不鲜见,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也导致商品价格虚高,侵害消费者利益。对于这一现象,汪光焘说:“我统计了一下,过度包装产生的废物大概要占城市垃圾的20%左右,实际上是资源浪费。”

对此问题,新修改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也有回应。新法明确规定,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不得进行过度包装。

此外,新修改的清洁生产促进法还增加规定,中央预算应当加强对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资金投入,包括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安排的其他清洁生产资金,用于支持国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程实施清洁生产及其技术推广工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实施清洁生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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