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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将派12个督察组分赴各地
现场访查银行不规范经营问题
重点查处6方面不合理收费,对违规行为严格处罚
记者刘溟

本报北京4月6日讯 记者刘溟报道:继颁布“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动员银行自查整改、要求银行公开收费项目之后,银监会展开的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进入了现场访查阶段。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4月份开始,银监会将组织全国各级派出机构,深入辖内银行网点现场访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银监会拟动员各部门全部参加,组成12个督察组,分赴36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深入各级银行网点查找问题,促进整改。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各家银行进一步完善收费公开方式。具体要求一是遵循官方网站公示和网点现场公示相结合的原则,凡是有官方网站的银行,要统一由法人机构在官网上公示,便于消费者检索、查询、对照;二是遵循政府指导价(含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分开的原则,对两类收费项目分类排序、逐项编号,便于消费者理解;三是遵循收费依据充分和优惠政策透明的原则,充分披露各项服务的业务功能、收费依据和优惠政策;四是遵循价格浮动授权清晰的原则,对于浮动收费项目,由法人总部明确价格浮动范围和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分支机构只能按照授权在浮动区间内合理收费。

对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行为,将重点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七类问题,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利率上浮和成本转嫁问题。

对于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将重点查处以下6个方面:没有公示而收费的;超出公示范围,实际收费与名录不相符的;实际收费与公示价格不一致的;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的;分支机构自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银行对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服务收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收费项目不符合规定、价格标准不符合规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仍在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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