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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印尼将许外国人购买公寓房
记者李国章

本报雅加达电 记者李国章报道:印尼住房部长日前宣布,政府将于今年5月出台新政策,即允许外国人在印尼购置仅限于公寓房的房产,使用期限60年,并可再延长60年。第一批实施此项政策的城市包括首都雅加达、著名旅游胜地巴厘岛的首府登巴萨和与新加坡一海之隔的印尼首个经济特区巴淡岛。作为新兴旅游城市的北苏门答腊省首府棉兰、东加里曼丹省最大城市以及油气重要产地的巴里巴班等大城市,将作为实施此项新政的第二批候选城市。

此项新政也有一些限制,其中包括:准许外国人拥有房产权但不可拥有土地权,外国人在一栋公寓楼中购买公寓房的比例限制为40%,所购房产为价值22万美元以上的公寓房,购买了公寓房的外国人不可加入公寓的业主协会等。

按照现有的规定,外国人在印尼只能租赁最长期限为70年的房产。一旦实施新政,也就意味着外国人不仅可以购房,同时也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入当地的房产交易市场。

印尼的这一房产新政对常驻印尼和有意投资的外籍人士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例如在首都雅加达,一套地处市中心、面积150平方米至180平方米的公寓房,均价约为25万美元左右,而月租金却高达2000美元至2500美元。可以预料,此项新政将促进印尼房地产业的振兴,并有力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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