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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为中小企业 办好“十件实事”
记者陈力、通讯员戴宏

本报讯 记者陈力、通讯员戴宏报道:继“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之后,内蒙古自治区将2012年确定为中小企业服务年,推动中小企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集群、集约发展。

在服务年中,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突出完善融资服务、财税扶持、降低准入门槛、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创业扶持等六项政策,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其中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将为全区中小企业切实办好“十件实事”。

据介绍,这“十件实事”包括: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分类统计体系和监测分信息管理发布制度,为宏观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依据;扶持建设50个小微企业创办基地,在30个旗县开展送金融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为200家中小微企业担保机构免费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为40户中小微企业担保机构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免税政策扶持,为300户企业提供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资金扶持,为1000户小微企业免费建设网站、免费发布信息;建设启动运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枢纽”平台,成立中小企业维权中心。利用“一频一刊一网”扩大中小企业宣传,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便捷服务等。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还将重点扶持1000户成长型工业中小企业做强做大,成为“小巨人”企业。深入实施“创业带就业”工程,年内力争扶持创办2万户微型企业,带动就业10万人。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工程,重点支持500户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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