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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4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公路建好更要养好
□ 薛志伟

截至目前,我国农村公路已经达到353.7万公里,预计“十二五”期末将接近400万公里。如此大规模的农村公路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养护,道路就会破损毁坏,不但巨大的资金打了水漂,所有的建设努力也将付之东流。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重点解决好农村公路拿什么养、谁来养、怎么养的问题。

农村公路是重要的公共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养护应该由政府承担。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乡政府要认真落实养护资金,切实把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公共财政预算,把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国民经济计划盘子。同时,要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保证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农村公路管养顺利进行。

同时,还必须明确谁来养、怎么养的问题。县乡政府还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的职责,将养护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不断强化县、乡政府责任的落实,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以县为主、镇村配合、群管群养”的局面。

同时,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实行专业养护与农民承包相结合,养护管理与路政管理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只有形成良好的养护运行机制,才能形成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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