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安部通知要求 确保清明节交通安全畅通
记者许跃芝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要针对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祀活动及中短途自驾车出游增加的情况,做好节日大交通流的管控疏导,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各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要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为重点,严格执行检查登记制度。对检查发现客车超员的,一律卸客转运并通报相关部门,对疲劳驾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

通知要求,要在研判交通流量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发布清明交通预警,告知群众预计出现车流高峰的时段和路段,提示驾驶人合理安排出行。要加强景区道路、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省际交界服务区等车流密集点段的交通安全宣传。对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要通过各种方式,告知驾驶人交通管制原因和预计恢复时间,提醒广大驾驶人合理选择行驶路线。通知还要求各地严格落实警力、车辆及装备保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