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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校车安全重在监管
齐东向

继校车安全管理问题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后,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将其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设定了校车使用许可,赋予了校车通行优先权。这一系列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校车安全的高度重视,为我国校车系统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导和法规保障。

去年发生的几起重大校车安全事故,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由于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滞后,校车的监管、运行、驾乘一直缺乏规范,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小学和幼儿园,需求很大而监管很弱,造成诸多隐患以致事故频发。因此,制定有关校车生产、运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十分必要,决不能再让运送孩子的交通工具处于不安全的状态。应当看到,确保校车安全不仅仅是车好就行,更重要的在于严格监管。分析已经发生的校车事故就可发现,违法严重超载、非法改装车辆、不守交通规则,以及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有漏洞,正是酿成悲剧的真正“祸首”。“硬件”保障只是提高校车安全系数的一部分,监管、执法等高标准的运营管理,才是确保安全的关键所在。

校车管理有赖于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完善,也亟须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真正依法监管、履行职责。孩子的生命超越一切财富,必须明确责任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恶性事故更要依法严肃处理。通过中央、地方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就能为上学的孩子们建立起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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