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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房信息联网事关调控成果
孟 飞

近日,山东省正式建成了省市县3级联网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此前,江苏的南京、苏州、无锡3地个人住房信息已率先联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去年下半年启动的全国40个城市个人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正在各地陆续展开。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它的建立和全国联网的实现,将会使个人名下的产权登记情况更加清晰,再加上银行、税务以及公安系统的个人信息,将成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依据。

限购政策作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举措,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投机性需求。但在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值得注意:限购令一方面使房地产投机行为从一线城市转移到二、三线城市,或者变为游资进入其他经济领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通胀压力。另一方面,也打压了一些自住性购房需求。

实际上,堵不如疏,行政手段有时会摁下葫芦起来瓢。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实现,有助于缓解这种矛盾。在信息明确的前提下,限购的对象将更加清晰,限购的范围也更为明确。同样,在保障房分配上,大力推行住房信息联网,可以更好地防止不实信息的申报,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与公正。

近期,对于房产税试点城市扩容名单还在酝酿,同时,全国联网的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收入诚信系统、房地产价格评估体系等房产税征收的基础性工作亟待完善。此时,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实现,将给房产税的实施提供更多的保障。

房产税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手段,实施的难度在于信息系统的不完善、不透明,但长处在于遏制投机的同时能够兼顾地方财政。所以,把完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同遏制投机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相联系,形成一个中央政策与地方利益、制度建设与保障民生良性互动的局面,意义之大不言而喻。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建立是一项积极的探索,但在信息系统完善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没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何进入个人信息系统;目前个人住房信息不含家庭背景,难以全部满足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和住房限购的临时性措施;信息系统除了住房以外,很多试点地方并不包含银行、税务等其他个人信息,尚未形成网。信息的进一步完善将是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建设的下一个目标。同时,要从制度上保证个人住房信息得到有效利用,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也将是政策能否落实、人们能否受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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