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农资的危害性要远远高于其他假消费品的危害。购买假农资的损失远远超过购买农资的费用。因此,有关部门应更加重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农资打假应该“标本兼治、打防结合”,让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无藏身之地。
一要严格监管农资生产企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举报无证、无照生产企业;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有证照的农资生产企业,防止个别企业在合法的外衣下生产伪劣农资;彻底清查市场上伪劣农资的来源,从生产源头上予以取缔;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媒体监督农资企业,及时曝光生产伪劣农资的企业,遏制造假行为的滋生和发展。
二要全面监管销售单位。监管部门定期检查农资经销单位的进货单据和凭证,了解所销售农资是否来自正规渠道,对存有问题的农资要及时核实其来源;建立农资追溯制度,如对农资经营单位实行“一户一卡一档”制度,建立农资经营者档案。经销企业销售的每份农资上必须有该企业的标识,方便农民通过标识追溯到销售企业,进而追溯到生产企业。
三要加大对制售伪劣农资企业的惩罚力度。对于故意制造或销售伪劣农资的企业,吊销其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资格证并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没有识别能力而经销伪劣农资者,责令停业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其识别农资的能力和水平,经培训合格后,方允许经营农资。
四要普及有关农资方面的科学技术知识。通过媒体或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向农民公布合法农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名单,帮助农民掌握识别合格农资品牌和经销单位的依据和能力;农业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以及农业大学等组织专家技术人员下乡,为农民讲解识别农资真假的方法,提高农民的识别能力;行业管理协会建立专业的农资网站,随时更新农资企业信息和识别农资方法,为农民获取丰富的涉农信息提供便利的渠道。
五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由合作社指派专人到农资生产企业采购,既可减少中间环节,防止零售环节造假,又可享受批发价,节省成本。另外,万一购买到假农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集体维权比单个农民维权更有效果。
(作者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