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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信部:新建岩棉项目须年产达4万吨
记者黄鑫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黄鑫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发布《岩棉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建岩棉项目总规模不得低于4万吨/年,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改扩建岩棉项目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鼓励建设单线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岩棉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应使用清洁燃料,严禁使用发生炉煤气,鼓励使用电炉;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应采用自动控制技术;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吨产品综合能耗不得高于450千克标准煤。已经投产的岩棉项目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通过技术改造,在2015年底前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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