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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口信用保险要与外贸发展匹配
殷 楠

出口信用保险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出口企业共同打磨和锻造,这样才能推动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得好

作为全球经济的重要一员,我国对外贸易的信用风险不断加大,产品出口面临的信用与结算风险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更多的出口企业开始选择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首先,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企业提供了收汇保障,增加了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并使外贸交易成功的机会大增。比如,2011年出口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就稳定和扩大企业的生产和出口,促进和保障了3000多万个与出口有关的就业机会。其次,出口信用保险通过加大对国家重点行业出口的支持力度,能促使外贸发展方式加快转型。此外,出口信用保险通过强化对新兴市场国家出口的支持,有助于企业开拓国际新兴市场。

近年来,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快速,但也要清醒地意识到,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规模与贸易大国的地位还很不相称,与其他贸易大国相比差距不小。

这其中,主要有3方面的因素制约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普及和发展:一是企业的风险规避意识还相对薄弱,很多外贸企业和对外投资项目没有利用风险规避的工具和手段。我国很多出口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较晚,还缺乏对国际市场和贸易风险的认识,有的企业仍侥幸地认为经营过程中不存在什么风险,缺乏保险意识;二是我国尚未出台信用保险法或经营管理条例,不利于出口信用保险的组织推动、财政支持、监督管理等,也不利于贸易保险费率、各险种细则的规范和制订;三是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面较窄、风险相对集中,造成了保险人为控制风险而难以下调保费费率的现象,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出口信用保险若想得到与我国外贸发展相匹配的发展空间,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出口企业共同打磨和锻造,这样才能使出口信用保险伴随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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