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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2年3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11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辽宁“棚改”七年结硕果
记者苏大鹏

本报沈阳3月25日电 记者苏大鹏报道:今天举行的中国辽宁棚户区改造经验国内研讨会上公布了一组数字:自2005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辽宁已完成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2910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楼4402万平方米,改善了70.6万户211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作为辽宁省委、省政府的“一号民心工程”,自2005年开展棚户区改造工程以来,辽宁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完成1212万平方米的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建设回迁楼1931万平方米,改善120万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2007年,辽宁又集中力量改造了299万平方米的5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连片棚户区,于2008年基本完成这一工作。在改造过程中,辽宁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将商业价值低的棚户区土地由政府直接进行改造,对有商业价值的土地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土地和开发商业用房,吸引社会资本参加棚户区改造。在2008年基本完成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连片棚户区改造之后,从2009年起,辽宁在继续推进1万平方米以下连片棚户区改造的同时,按照让棚户区居民“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的宗旨推进棚改房产权、居民就业、增收和特困户援助等工作,努力让住进新房的棚户区居民生活得更好。

原来住在阜新棚户区里的吴建明,一家5口在仅34平方米的小棚屋里住了几十年。棚改之后,吴建明一家在离原住址不远的文欣苑社区分到两套52平方米、生活设施齐全的楼房。更让吴建明没想到的是,他们新家的旁边就有学校,小孙女能就近入学。

为保证棚户区居民特别是特困户能“住得进”,辽宁建设了一批“拎包即住”的住房。这些住房不仅通了水、电、暖、气,水池、坐便、炉台等生活设施也一应俱全。为了确保棚户区居民“住得稳、住得好”,辽宁还采取商业用房收入补贴特困家庭、建立专项低保户供热补贴资金等措施,提高居民收入,让居民能踏踏实实住进新家。

昔日阴冷狭窄、卫生条件极差的棚户区变成温暖宽敞、优美整洁、配套齐全的楼房社区,居民居住条件彻底改观。中国社科院在研讨会上公布的辽宁棚改独立调查结果显示:辽宁在2005年至2011年累计投入的730亿元棚改建设资金,拉动近2500亿元经济效益;入住新居的棚户区居民中有91.5%的居民认为就业机会增加,90%的居民认为创业意识和能力提升;分别有97%、92.4%的居民感觉精神素质和社会地位提升,幸福指数达80分。

社科院的这份调查同时显示:棚改之后,棚户区居民住房面积由10.6平方米增加到16.6平方米,增幅达56.6%,人均收入增幅达49%,家庭资产增长数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辽宁的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成果带给广大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实惠,“辽宁棚改的成功表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顺利实施加快改善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优化了城市发展空间,完善了城市功能,增加了就业,带动了投资和消费的增长,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

中国社科院常务副院长王伟光认为,改造棚户区和解决低收入居民住区发展的“辽宁模式”,以科学发展、科学棚改的观点方法为指针,以统筹兼顾、均衡协调的战略原则为龙头,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组织体制为核心,以综合配套、利民长效的政策制度为基础,以规范有序、人本自治的管理服务为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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