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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发布
保控结合促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记者齐慧

本报北京3月22日讯 记者齐慧报道:国家能源局今天正式发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15年,我国煤炭年生产能力将达到41亿吨,煤炭年产量控制在39亿吨左右。

“十一五”时期,我国煤炭工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但其发展仍存在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等问题。我国煤炭资源总量比较大,但人均资源量少,东中西部结构性的问题比较突出,煤炭生产和运输成本也在上升。同时,我国煤炭行业生产技术水平还不够高,生产效率远低于先进产煤国家水平。

着眼于这些问题,《规划》将稳增长、控总量、调结构作为“十二五”煤炭工作的重中之重。

稳增长是由我国能源实际供给情况决定的。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长期以来为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占比长期在70%左右,去年这一比例还有所上升。为了实现经济发展稳中求进的工作目标,保证人民生产生活需求,必须保证煤炭供给的稳定增长。因此,《规划》提出,要用3大建设来保障煤炭供给。

一是建设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4000家以内,平均规模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是建设大型煤炭基地。以大型煤炭企业为开发主体,加快陕北、黄陇、神东、蒙东、宁东、新疆煤炭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晋北、晋中、晋东、云贵煤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大型矿区。统筹规划建设能源输送通道、水源等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

三是建设大型现代化矿井或者露天煤矿。新建煤矿以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优先建设露天煤矿、特大型矿井和煤电一体化项目。

控总量、调结构,是指煤炭行业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煤炭行业科学发展。《规划》提出,要按照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的原则,合理控制煤炭新增规模。到2015年,煤炭年生产能力达到41亿吨,而年产量控制在39亿吨左右。这个差额正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决心的体现,这就要通过控总量这一方式进一步促进转方式、调结构。

《规划》还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并将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以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有效保护矿区生态环境。这也为煤炭行业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提出新的要求。

目前,科技进步对我国煤炭行业的贡献率为在30%左右,而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在煤炭工业发展中贡献率达70%以上,并以此促进了煤炭工业的进步。我们必须发挥科技支撑的重要作用,推动煤炭行业的转型发展,进而推动实现我国能源行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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