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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务部发布公告
对欧美日进口相纸征收反倾销税
记者顾阳 李予阳

本报北京3月22日讯 记者顾阳 李予阳报道:商务部今日发布公告,裁定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16.2%至28.8%,决定自23日起的5年内,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相纸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公告称,商务部经过调查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据悉,商务部于2010年12月23日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8月10日,商务部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2011年12月23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将本案调查期延长至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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