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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幸福广东
记者庞彩霞

本报讯 记者庞彩霞报道: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支持广东在特定区域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和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探索。根据《意见》,将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在广东省设立全国首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派出机构。

《意见》提出,授予广东省工商局对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登记受理权,放宽企业登记场所条件,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此外,《意见》还支持广东在企业登记体制机制、登记方式方法、特定主体登记条件等方面进行改革。例如,允许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简化港澳台投资者身份证明手续,免于提交公证、认证;对属广东省委、省政府文件明确的新兴行业,支持办理登记;鼓励农民开展“农家乐”等旅游服务,鼓励农民开展家庭旅馆经营等。

《意见》还提出,支持广东结合产业政策,突出发展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完善监管,构建更加符合广东市场发展实际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作为经济大省,广东是商标申请及注册的活跃省份。2011年,广东商标申请量达23万多件,同比增长约35%,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约占全国商标注册总量的17.8%,连续17年居全国首位。商标局广东派出机构的设立,将有效缓解甚至解决商标审查积压的老问题,提高商标注册效率,推动广东实现由贴牌大省向品牌大省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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