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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水北调东线实行生态补偿

据新华社电 (记者孙彬)记者从江苏南水北调办公室获悉,南水北调东线将首先在徐州实行生态补偿新机制,为水质安全提供保证。

为了落实地方政府治污环保责任,徐州市近日出台了《徐州市南水北调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实施方案(试行)》,从3月1日起实行水环境资源污染损害补偿机制,全力打造南水北调清水廊道,成为南水北调东线第一个推行水质达标区域补偿的地级市。

《方案》以“污染者付费,损害者补偿”为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方针,将京杭运河(徐州段)、奎河等6条河作为考核河流,将南水北调及淮河流域8个国控、省控断面作为补偿考核断面,按照水污染防治要求、治理成本和水质超标情况,明确补偿金分为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4个等次。所缴补偿资金由市财政纳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区域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江苏省环保厅有关专家认为,南水北调环境质量区域补偿方案的实施,将有力促进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为实现调水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提供了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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