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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 为民服务
——我国民政事业五年来重大成就巡览
本报记者 陈 郁

最是人间好时节, 东风送暖花意浓。过去的5年,是我国民政事业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5年。5年来,广大民政人谨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孺子牛的务实奉献精神,恪尽职守、团结拼搏、艰苦奋斗,各项民政工作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成果丰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高效应对,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升

过去5年,我国自然灾害突发多发。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能,高效应对自然灾害,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我国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

首先,面对近年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启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妥善安排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先后夺取了抗击南方低温雨雪冰冻、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大胜利。5年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标准大幅提高,紧急转移安置补助由人均100元提高到150元,冬春生活补助由人均30元提高到50元。5年间,全国年均救助受灾群众9000多万人次,累计帮助受灾群众重建住房1900多万间。

同时,民政部门加快健全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救灾管理体制,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救灾管理机制,还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目前,各级政府都建立了抗灾救灾的组织领导体系和综合协调机构,以灾害应急响应、灾民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备灾减灾等为主要内容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由5年前的10个增加到目前的17个,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达到53.7万人,卫星减灾建设工程等一大批重要减灾救灾项目顺利推进,社区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5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接连出台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拓展救助范围,增加救助资金投入,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衔接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我国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盖,农村低保对象由不足500万人增长到5313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从每月170元提高到288元,农村低保从每年840元提高到1718元。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低保对象7600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5.7%。

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门将符合供养条件的552万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通过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供养设施逐步完善,全国已建成农村五保机构3万多所;供养服务标准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的年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5年前的每人每年1608元提高到3400元、1225元提高到2470元,集中供养率由18%提高到33%。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等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民政部门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2009年底,医疗救助就已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5年累计救助3.38亿人次,资助参加医疗保险或合作医疗2.64亿人,实施大病救助7340万人次。

全国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现了由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由批评教育向教育矫治、由简单送返向儿童权益有限转变;建设了387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5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0多万人次,让流浪者在漂泊途中切实感受到国家的关爱。同时,从解决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特殊生活困难出发,25个省份建立了临时生活救助制度。

聚力发展,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稳步迈进

5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政府力量为主导,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适度扩大社会福利惠及范围,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扎实推进高龄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设。目前,高龄老人津(补)贴制度已在15个省份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在14个省份建立,12个省份开展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安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试点项目189个。各类养老机构发展到4.3万个,养老机构床位增长到320多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从11张增长到18张,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建立孤儿国家保障制度,对孤儿的生活、医疗、教育和成年后就业、住房等提供全面保障。全国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都拥有儿童福利机构,新增孤儿安置床位约5.7万张,每年能够为10万名左右的孤儿提供专业的养育、康复和特教等服务;圆满完成“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并建立长效机制;对艾滋病致孤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救助保护,儿童福利的惠及范围进一步拓展。

推动建立残疾人补贴制度,积极调整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60多万人;把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病院纳入全国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建设和改造118个民政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三无”、“五保”和其他生活困难精神病人得到良好养护、康复、托管服务。

夯实基础,社会自我管理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过去5年,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城乡基层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普遍进行了两轮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委会普遍实行直接选举,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逐年提高,城乡居民获得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难点村”治理取得重大进展,13007个“难点村”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不断健全,全国59万个村委会、8.9万个城市社区居委会,在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服务基层群众生活、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全国已有106个县级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目前,全国共建成社区服务中心14267个、社区服务站48858个、其他社区服务设施84841个;全国社区志愿者组织达到28.9万个,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3100万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超过5000多万人次,全社会志愿服务热潮正在蓬勃掀起。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明显加大,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不断提升。5年间,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从35.4万个发展到46万个,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各异、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日益显现,成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回首过去,5年奋斗,成就5年辉煌。展望未来,“十二五”蓝图已绘,广大民政工作者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定能创造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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