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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去年广东城镇新增就业177.1万人
多举措推进“就业谋福”
记者张建军

本报讯 记者张建军报道:“十二五”开局之年,广东省全面启动“就业谋福”工程,大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177.1万人,占全国的七分之一,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2.4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1年,广东出台新一轮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产业发展促就业、扶持外贸企业发展等文件。基层就业平台进一步健全,新建成344个欠发达地区中心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实施了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服务农民工“南粤春暖”行动和南粤就业困难人员推进行动等。与此同时,广东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不断规范,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和人力资源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78%,失业人员再就业74.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7.6万人。

2012年,广东将继续通过深入推进就业谋福工程,努力实现2012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2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万人,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50万人和80万人。同时,坚持保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年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广东将具体抓好6项工作推进就业:一是落实好扶企稳岗的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拓展就业岗位;二是大力实施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切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三是实施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四是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扶创业带就业计划,全年扶持10万人创业,带动就业50万人;五是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率和水平,推进就业服务规范化、品牌化、精细化;六是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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