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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协委员建言
资源大省发展要开发与保护并重
记者齐慧

本报北京3月12日讯 记者齐慧报道:“开发与保护并重——资源大省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座谈会今天在北京举行。

在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环保呼声日趋高涨的今天,资源大省发展中存在的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资源大省的绿色发展?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表示,资源大省在开发与保护中应该注意4个方面:一是开发前要有好的规划,要与国家规定的功能区相协调。二是要加强环境评价。三是在当前产业从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向西部转移的过程中,对转移来的技术和环保水平要提出高要求。四是在资源开发和环保容量上划定红线。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金祥认为,资源大省要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明确界定政府、市场和投资主体、企业各自承担的重要责任非常重要。政府是搞好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推手,企业在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中应当起到主要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内蒙古自治区主委、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董恒宇说,国家今年1月正式出台了碳交易试点方案,建议在西部草原、森林建设示范基地把清洁的空气作为一种商品,推动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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