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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焕发活力
本报记者 刘 溟 刘 畅 周 琳

“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解决就业、增加税收、盘活经济总量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表示,应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

“民营经济迫切需要在投资审批上、融资服务上获得支持。”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鄂尔多斯集团董事局主席王林祥表示,太多的审批环节限制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在获得融资的时候成本高、条件多。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傅军也认为,应继续放宽投资限制。民营经济虽然在法律上可以进入绝大多数领域,但实际上有审批制度限制,如同“玻璃门”。目前,很多高利润行业的开放还不够,如金融、石油、电力、民航、电信等领域的市场开放还有很大的空间,而医疗、教育、文化等产业也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都急需大量的民间资本来充实和发展。要想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必须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在市场资源、行业准入等方面给民间资本以同等的地位,让民间资本有较好的收益预期,从而乐于投资、勇于创业。

高天乐委员对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后面临的困难深有感触。他说,自己的企业现在已经参股村镇银行,然而“仅能出资,不能出力”。高天乐认为,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应当尽快细化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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