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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代表、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总经理余夕志:
央企要敢于担当社会责任
本报记者 张建军

“央企作为企业,经济责任是基础,必须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企业永续经营。但作为央企最重要的是要敢于担当社会责任、政治责任,特别是作为能源企业,要在保证能源安全上尽最大努力。”全国人大代表、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总经理、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总经理余夕志说。

余夕志代表举例说,茂名石化把确保油品市场供应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高企,茂名石化即使在炼油面临政策性亏损的情况下,顾全大局,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仍坚持满负荷生产,有力地保障了油品市场供应,同时又多向国家纳税。作为广东省第一纳税大户,2011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100亿元,纳税超过200亿元,对地方财政贡献率增长37.8%。

余夕志代表认为,央企的社会责任还要表现在要带动推动产业升级,要特别重视节能降耗,重视绿色环保,要成为推动低碳发展的模范。他说,茂名石化的环保投入占每年总投资的20%以上。“十一五”期间,茂名石化节能20%以上,减排超过40%,公司实现节能降耗指标降幅超过广东省下达的136%,成为传统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中的绿色环保企业。

余夕志代表介绍说,现在茂名石化虽然是炼油化工企业,但却是一座花园式、无异味的工厂,厂区内绿草如茵、污水净化池中金鱼畅游。

“公司建设的我国首座百万吨乙烯生产基地,还是广东省工业旅游观光景点。”余夕志代表说,为了打造碧水蓝天,近年来公司还投资了10多亿元用于化工环保设施建设,并多次对环保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致力节能减排。

据测算,公司每年节能10多万吨标准煤、节约新鲜水800多万吨、减排火炬气1万多吨。2011年,公司连续第5年被评为广东省环境友好企业,两次获得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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