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已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招商引资的主平台、农民转移就业的主渠道、改革创新的示范区和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把建设产业集聚区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的综合载体,科学编制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完善基础条件,培育产业集群,群策群力持续推进,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河南省规模建设的180个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员占全省比重均超过40%,利用省外资金占全省的55.9%,综合载体功能和全局带动效应日益显现,已成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招商引资的主平台、农民转移就业的主渠道、改革创新的示范区和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对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实行“三规合一”,确保合法规范。河南要求每个产业集聚区的建设规划都经过专业单位编制、省直部门联审、省政府确认审批,做到产业集聚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精准对接、严密套合。2011年,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建成区面积达1291平方公里,道路、供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满足发展需要,既为合法合规发展打牢了基础,又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
推动“四集一转”,体现科学内涵。按照“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带动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的要求,河南推动产业集聚区内涵式发展,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集约使用。截至2011年底,河南省180个产业集聚区已入驻企业8604家、在建项目9426个,并初步形成特色产业集群94个,集群规模超30亿元的达到42个,职工生活、物流设施、质检机构、研发平台等公共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完善。
促进产城互动,实现同步发展。河南坚持产业为基、城市为体,将推进产业集聚和加快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要求每个产业集聚区在空间布局上都要尽可能靠近县城,力求实现城镇基础设施与产业集聚区衔接共享、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相互支撑,以产业集聚创造的就业岗位决定人口转移规模,以产业发展的规模和程度决定城市发展规模和进度,以产城互动带动城乡统筹。2011年,全省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突破240万人,带动21个县(市)城区成为常住人口超过20万人的中等城市。
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动力。河南注重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努力形成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在管理体制上,按照统筹、高效、灵活原则设立管理机构,并赋予执法权,使其能够独立行使职权,并与上一级行政机关“直通”。在政策扶持机制上,综合运用规划、价格、土地、财税等多种政策手段,创立了集聚、积累、激励、服务“四项机制”。在破解要素制约上,突出打造投融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土地开发整理、科技创新“三个平台”,有效保障了建设用地、劳动用工和发展资金需求,促进技术进步。
狠抓开放招商,推动跨越发展。河南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载体作用,大规模承接集群式或链式产业转移,加快构建特色产业链条,产业规模迅速做大。一些原有产业基础薄弱的集聚区,通过开放招商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实现了“从无到有”的新跨越;一些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集聚区,通过引进行业优势品牌和企业,实现了“提升拓展”的新突破;一些具有资源型产业优势的集聚区,通过引进下游企业延伸了加工链条,取得了“龙头带动”的新成效。尤其是一批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的传统农业县,通过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群众受益。河南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的核心,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作为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根本目的,正确处理与群众的利益关系,高度重视维护农民在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既让农民当前生活水平有提高,又让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依靠群众主体,既不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强行推进,又不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名维护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真正使群众成为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拥护者、参与者、受益者。
强化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河南省政府建立了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专门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且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观摩点评活动,指导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省直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条战线积极参与、发挥作用,各地方也完善机制、整合力量,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各方面合力打总体战的工作格局。
总体上看,经过3年的持续努力,河南产业集聚区已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我们将着力在提升发展水平、完善体制机制、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上下功夫,努力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奠定更牢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