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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努力实现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本报记者 许跃芝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的工作报告从10个方面全面总结了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客观分析了目前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2012年全国法院工作作出部署。

2011年,人民法院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这些工作成为报告中令人瞩目的亮点之一。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经济领域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投资合同纠纷、企业间借贷纠纷等商事案件,注重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制裁力度,妥善处理不良金融债权转让案件,严格审查处置程序的合法性,努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保障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正确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帮助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的企业渡过难关;针对恶意逃债、哄抬物价、网络诈骗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坚持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等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针对一些中小及微型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纠纷,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充分借助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力,积极促进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通过准确适用法律、国际公约和国际商业惯例,妥善化解涉外商事和海事商事纠纷,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国际经贸航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1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59.3万件,审结企业破产案件2531件,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2.6万件;审结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2.2万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涉及技术与法律问题日趋复杂,人民法院保护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介绍,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6万件,同比上升37.7%。

围绕知识产权审判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大审判监督指导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加强文化创造者权益保护和科技成果保护等30项措施,指导全国各级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的职能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积极贡献;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处理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设立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调研基地和基层示范法院,加强对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

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服务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加大惩处力度和降低维权成本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治理活动;完善专利授权确权案件审判标准,认真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学技术类案件;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遏制恶意抢注商标、“傍名牌”等行为,促进品牌经济发展;依法审理涉及软件、数据库、工业设计、网络作品、民间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新类型著作权案件,关注“三网融合”等信息化技术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保障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健康发展;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制裁垄断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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