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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代表委员热议加强保障房管理——
让老百姓住得更踏实
本报记者 亢 舒 刘 畅

日前,记者来到68岁的戴同兰家。这是一套约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两室一厅,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北部的金泰小区。住进这套经济适用房,让戴同兰最满意的是物业。“以前租房,设施坏了不知道找谁修,现在物业的服务很好,上次家里的水管冒水,给物业打个电话,几分钟就来解决了。”

近年来,我国大规模推进保障房建设。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713亿元,是2010年的2.2倍,全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32万套,新开工建设1043万套。随着这些保障房的建成完工,越来越多的群众入住保障房,保障房的后续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与建设保障房同样重要的是完善保障房的管理,只有加强管理,才能让老百姓既住得进,又住得好、住得踏实。”河北省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郭峰说。

“对保障房资源,首先要严格核实申请人的情况,把好准入关。”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认为,“入户走访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到申请人的住处看一看,情况就会一目了然。”

老百姓入住之后,保障房管理经费如何解决?“根据国外保障房的管理经验,后期的管理、维护和运行费用大约是建设时的两倍左右,大量的后续资金如何到位,是目前必须加紧研究的一个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人资环委副主任、顺天通集团总经理田在玮说,“在保障性住房的运行管理中,无论是水电、气热还是邮电储蓄等等,各种设施都需要企业配套,尤其是后期的物业管理费用如何收取,都应该尽快拿出一个好的办法。”

朱正举代表说,在维护费用方面,河北省目前有一个思路可供借鉴,即通过“双配建”来完成。“双配建”是指在商品房建设中,配套建设5%的公租房和5%的廉租房,这部分配建的保障房维修责任交给开发商。由于开发商在配建时享受了一些优惠政策,将来维护的这部分费用可一并与优惠政策相抵。另外,在大规模成片建设的保障房中,配建10%的商业设施,由这部分商业设施收回来的租金补贴物业费和维修费。朱正举代表说,“双配建”能够有效解决保障房后续管理中的一系列问题,河北的做法可供大家借鉴。

“保障房的退出机制也应进一步完善,保障房的资源是有限的,应该留给最需要的家庭。”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常委、广东省委主委周天鸿认为,保障房的退出应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使用过程中又取得住房的;二是没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比如擅自转租、转借、空置的,或者改变用途的;三是家庭人口和收入水平发生变化,有能力到市场上购买保障房的,都应该退出。

对此,朱正举代表建议,将实物补贴和货币补贴并轨,更有利于退出机制的建立。“河北省目前正在一些地市试点,公租房建好之后,政府委托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租金的收取及物业管理。无论公租房还是廉租房,收取的租金是一样的,也可以与市场租金接轨。政府再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实施分层补贴。”

“这样更有利于退出机制的建立。当受保障群众的情况改善之后,再强制其搬出保障房,难度较大。”朱正举代表说,如果按照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政府可以通过降低补贴标准或者停止发放补贴,让其部分或全部退出保障。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2年要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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