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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

吴邦国委员长3月9日下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常委会依法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中央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并选择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开展了专题调研。针对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且增长较快、举债融资不够规范、不少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较弱等问题,大家强调,要抓紧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对已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要严格执行预算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防止和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要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审查与监督;要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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