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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莫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刀切”
胡文鹏

全国人大代表、鄂尔多斯集团董事长王林祥认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解决就业等方面作出了很多贡献,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落后的代表,视为需要淘汰的对象。还有代表指出,一竿子把劳动密集型企业打翻,既不科学也不实际。

虽然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有不少企业生产技术落后,产品附加值不高,缺乏创新活力,但笼统地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当成“落伍”的代名词,显然有失公允。

首先,并非所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都只凭“一身蛮力”,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也拥有很高的技术含量。以计算机软件研发企业为例,仅从劳动力需求量而言,其密集程度丝毫不亚于传统企业,但它更需要知识密集的支撑。随着社会分工细化,更多集劳动、知识密集于一体的企业正不断涌现。

其次,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用现代高新技术进行改造,从而使劳动密集型产品获得持续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有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且大量集中在服装、纺织、食品等行业。近年来,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技改和升级,有的创立了自有品牌,有的实现了产品换代,涌现出不少知名企业。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介绍,今年我国城镇需要安排的就业人数达到2500万人,此外还有900万左右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这么多劳动力需要在短时间内就业,关系着社会和谐与民生改善等重大议题,没有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入口之一,就业形势将更为严峻。

在现阶段,应区别对待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于能耗大、污染大、效益低、确需淘汰的,要通过财税等手段加快其退出;对于那些符合我国国情、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对环境友好的企业,则需要政府在技术改造、资金盘活、税赋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帮扶和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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