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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医改缓解群众看病难

本报讯 记者张毅报道:陕西省日前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会,会议出台了《陕西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意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等一系列医改新举措,陕西新一轮基层医疗改革启动。

2011年,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5项重点工作圆满收官。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人数达到3616万人(占总人口的95%以上),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全覆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显著缓解。

李炳林是陕西绥德县名州镇二十铺村人,2011年,他在为患有胸膜炎的儿子办理出院报销手续时,花费13173.96元,新农合给予报销10011元,报销比例达到75%。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李炳林连连感叹“没想到”。

近年来,陕西省政府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解决城镇非就业人群的基本医保问题,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截至2011年底,陕西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034.8万人,参保率达到95.7%,新农合参合人数2581.48万人,参合率达到97.3%,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20元达到200元。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大幅提升,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分别达到81%、71.2%和70%。陕西已初步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大病救助为主体,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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