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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发布管理办法 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孙勇 王璐

本报北京2月29日讯 记者孙勇 王璐报道: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于近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与原办法相比,此次发布的《办法》扩大了政策的适用范围,将需要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冶金、机械制造和武器装备研制三类行业纳入了适用范围,同时拓展了原非煤矿山、危险品生产、交通运输行业的适用领域,如非煤矿山行业中增加了煤层气开采等;提高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扩大并细化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不再局限于安全生产设施,增加了一些安全预防性的投入和预防职业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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