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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3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林权抵押可贷款
本报记者 刘 麟 通讯员 米承实 张益和

“流转林地套牢了所有资金,正当一筹莫展时,20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解了燃眉之急。”2月10日,湖南省辰溪县田湾镇葛里村一山腰上,造林大户刘本堂边挖坑边说:“林权抵押贷款使山林可随时变现,青山成了名副其实的‘绿色银行’。”

老刘所说的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林权证》上所载明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据统计,截至目前辰溪全县已抵押林权8000余亩,发放贷款8045万元。

2007年,辰溪县启动了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立了农民经营林地的主体地位,全县现已明晰林地产权185万亩,发放林权证8万余本,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

“随着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民和企业造林、封山育林的积极性日益高涨。但林业投资周期相对较长,需要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而且林木在成材前投入资金大量沉淀,无法出效益,让很多投资者望而却步。”辰溪县林业局局长肖崇友说,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出台了《辰溪县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搭建平台,使林权为抵押物的贷款应运而生。

2007年11月,农发行辰溪支行率先进行林权抵押贷款试点,为富光林业公司发放抵押贷款500万元,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此后,辰溪县信用联社、建行、农行、工行等多家商业银行的林权抵押贷款相继出现,并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开始向林农发放1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

今年1月,辰溪县石马湾乡米家庄经济林场场长余小华准备扩大林场规模,因手头缺少资金,用280亩林地林权证抵押,从建设银行贷款80万元,解决了资金缺口。

“抵押贷款盘活了森林资源,解决了农民滚动发展问题,极大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辰溪县县委书记杨一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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