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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辩证看待幸福指数
孟 飞

近日,广东省公布全省幸福指数,广州市以幸福感最强位列第一。而之前,类似“幸福指数”、“幸福城市”、“幸福产业”等词早已进入一些地市级政府的文件中。2月21日,由光明日报社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联合主办的幸福文化价值观建设座谈会上,与会专家表示,“幸福”一词的热炒从侧面反映了现代社会中人们幸福感的降低。

经济快速发展使物质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很多人还有诸多不满意。为什么物质生活的改善反而降低了人们的幸福感?用经济学中边际效应递减规律解释,幸福感随着最初经济的发展有较大提升,但到一定程度后幸福感就很难增加甚至减少。比如职场新人拿2000元的工资,一般很知足,但当工资涨到3000元、4000元,体验到的幸福感不一定比之前强烈,更有可能在相对层面上因为增长幅度比别人小,而使幸福感大大降低。

需求层次的提高也是原因之一。经济发展初期,温饱水平同幸福感联系紧密,但现在,身体的健康、物质的丰富、情感的饱满、自我期待的实现等条件才能直接决定幸福感的强弱,这些因素显然不是经济增长可以解决的。另一方面,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利益变动的过程中,价值和思维都在转,这种不安定感也加剧了幸福感的不稳定性。

如何增强人们的幸福感?首先,不能否定市场经济的作用。幸福感离不开发达的经济基础,依然要强调发展,而且是科学地发展,快速地发展。通过发展做大蛋糕,坚实幸福的物质基础。其次,加强幸福文化价值观建设,在肯定其物质需求的基础上,提高幸福的超功利境界,使幸福拥有更多价值因素和人文内涵,充分拓展幸福中的文化涵义,让人们的追求更健康、更文明。此外,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竞争环境,让人们在平等的条件下,提升自己,追求幸福。

回看广东的“幸福指数”,它是一个综合指数,其中包含了很多小项目,比如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人均参与文化活动次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等。当幸福的指标更加多元、更加贴近老百姓的感受,形成一种可以衡量、可以体验的幸福时,幸福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幸福文化价值观建设才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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