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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监会明确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
记者李会

本报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李会报道: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功能,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推进并购重组监管和审核工作,证监会日前发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性质和工作职责。

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其职责包括:对并购重组规则的制订、审核中的重大疑难问题、重大创新事项等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对并购重组监管审核中涉及的法律、会计、资产评估、产业政策等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对并购重组审核标准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对并购重组申请人的申诉提供评审意见;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提供评审意见等。

在人员组成和选聘程序上,专家咨询委员会由证监会内外法律、会计、资产评估等专业领域或熟悉产业政策的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35名。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法律、会计、资产评估等专业小组。

在表决程序上,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会议参会委员不得少于7人,评审意见过半数为同意通过。同时《工作细规则》还明确规定了委员的回避制度,对于存在持有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情形的,委员应当及时提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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