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要充分利用“九省通衢”的区位与交通优势,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强与湖南、江西的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
随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应地由沿海先行进入到沿海沿江并重时期,而沿江发展战略也由长三角地区向整个长江流域推进。
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新的高级形态,城市群以其极化、辐射效应,成为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湘鄂赣携手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是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的内在要求,也是三省创新发展思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共同使命;既是加快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棋眼”,也是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此次启动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就是一次“春天里的耕种”。这不仅是湘鄂赣三省人民多年来的共同愿望,也标志着长江中游城市集群从构想、探索、形成共识,进入全面启动和具体实践的新阶段,必将极大地推动中部地区区域合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目标迈进。
加快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需要三省在合作发展中共进、在破解难题中共担。三省应大力推进以布局协调、功能相济为目标的空间结构优化,以统筹规划、节点衔接为主线的基础设施互联,以优势互补、集群发展为方向的产业发展对接,以江湖联动、综合整治为核心的生态环保工作。
应着力于基础设施提质扩容和基础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探索“三基地一枢纽”建设道路;着力于“三化”协调发展,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着力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进一步探索“两型社会”建设道路;着力于扩大开放、改革创新,进一步探索内陆后发地区跨越式发展。
合力打造长江中游城市集群,三省必将在协调利益中实现共赢。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需要“大合唱”,这台“大戏”,没有配角和主角之分,我们三省的关系是合作共赢而不是零和博弈。我们要想在区域竞争加剧的形势下充分享受到政策的“阳光”,必须强化规模竞争的理念,在争取国家政策方面,协调立场、步调一致,加强共同利益诉求,谋求“1+1+1>3”的整体利益,实现机遇共享。我们相信,在三省的密切合作下,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发展必将实现共进、共担、共赢。